天氣很凍,沒情人,又沒情。老實說,這個節日真是很討厭。
只要翻閱雜誌,就會被舖天蓋地的廣告阻礙閱讀;
只要開facebook,就會有晚飯和禮物的上載;
只要出街,噢,我沒有出街。
不用愁,反正就算有「拖友」的,就我上述的事都可以有完全不同的見解。
廣告說去哪裡旅行慶祝情人節十分抵,但其實交稅後所餘無幾;
你興高采烈地為飯菜、禮物拍照時,我已暗自為荷包默哀;
九度以下穿梭街角吃著冰淇淋浪漫得很,你又可知道我工作後疲倦只想早點睡。
在香港,很多人用吃飯、消費、送禮的方式表達愛意,如果沒了錢,是否就代表沒有愛?
要找一個人來玩,未必很難;但要找一個人來愛…為何我會覺得像天方夜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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